为加强和推动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开展,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作用,调动各院系(院)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,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各系(院)助学贷款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。对各系(院)实行贷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制度,每季度通报各系(院)对贷款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、还款情况、违约情况及在校生活动开展情况。按积分排出名次,年终总分前三名系(院)的专职负责人作为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,纳入院级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?/p>
具体实施如下?/p>
各系(院)基础分数?00分,资助中心根据系(院)各项工作情况,给予奖惩一定分数,年终核算总分?/p>
1、系(院)成立由系(院)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,配备1名专职负责人,每年级、每班级各配?名负责人,协助专职负责人开展助学贷款工作。(3分)
2、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,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、政策,并熟悉申请与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;对贷款毕业生进行征信教育,使其了解违约后果,提高按时还款意识。(5分)
3、开展诚信教育及政策宣传活动,加强道德规范,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,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。参加学院诚信教育及政策宣传活动每次?分,获奖每项(人次)省、市、院级各另奖???分;系(院)独立开展的诚信教育活动每次?分?/p>
4、本系(院)从事贷款工作的教师、学生撰写的有关助学贷款工作或诚信教育新闻信息、论文,在校报上报道一次奖1分;在市级刊物上报道一次奖2分;在省级刊物上报道一次奖3分;在全国刊物上报道一次奖5分?/p>
5、学生资助或贷款工作中系(院)内留存资料完备有序?分。上报材料不及时一次扣2分,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扣0.5分;会议迟到一次扣0.5分;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?/p>
6、对资助中心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工作效果明显较差的,出现一次扣1分。在参加全院性的助学贷款活动?组织不力或表现较差的?分?/p>
7、及时督促贷款学生还款。各年度提前还款率平均在90%以上?0分;80%以上?分;70%以上?分。本金及利息无违约奖10分。本金违约率0.1%--3%?分;3.1%--6%以上?0分;6.1%以上?0分。欠息违约率5%以下?分;5.1%--10%以上?分;10.1%--15%?分;15.1%--20%?0分;20%以上?0分?/p>
8、对贷款或资助工作有举报的,举报到资助中心每人次?分;举报到院领导每人次扣5分;举报到市或省的每人次?0分?/p>
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?010??日起执行?/p>
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?/p>